2021年初预算安排文物保护经费15万元、非遗宣传展示等40万元(含保护传承四平戏传统剧目复排及参加福州戏剧汇演25);2021年1月20日下达2021年国家非物质遗产保护资金(闽财教指【2020】125号)105万元,2021年5月31日下达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22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均已下达至文旅局。
特此说明
屏南县财政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