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2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发〔2022〕4号)要求,我县组织各乡镇对辖区16个屏南县疑似黑臭水体点位(遥感卫片)进行摸底调查,经排查,16个点位均非农村黑臭水体,且辖区内暂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现将排查情况予以公示。
屏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