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
标题 |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 ||
内容概述 |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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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
标题 |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 ||
内容概述 |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规划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计划;
● 重大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
●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屏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nan.gov.cn/),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也可至屏南县档案局查阅政府信息。
屏南县档案局地址:屏南县县府路1号。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3-3322131
电子邮箱:pnnyj131@163.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182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2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邮政寄送
申请人可从屏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屏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向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寄送给县农业农村局。为保证受理机构能及时收到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请申请人在寄送《申请表》时填写受理机构全称:“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县农业农村局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屏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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