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ND03001-0119-2023-00102 文号 屏政办函〔2023〕1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2-27
标题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章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启用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章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3001-0119-2023-00102
文号 屏政办函〔2023〕1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2-27
标题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章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启用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章
有效性 有效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章的通知

屏政办函〔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2-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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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屏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屏委编〔2021〕37号)文件精神,在屏南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的基础上,重新组建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启用“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印章,同时废止“屏南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印章。印章使用单位应加强印章管理、规范使用,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及时办理上交、注销等手续。

  附件:印模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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