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ND03001-0112-2023-00057 文号 屏政综〔2023〕19号
发布机构 屏南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3-03
标题 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棠口镇漈头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内容概述 同意棠口镇漈头村村庄规划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3001-0112-2023-00057
文号 屏政综〔2023〕19号
发布机构 屏南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3-03
标题 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棠口镇漈头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内容概述 同意棠口镇漈头村村庄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棠口镇漈头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屏政综〔2023〕19号
发布时间:2023-03-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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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口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棠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同意棠口镇漈头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屏棠政〔2022〕98号)已收悉。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和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棠口镇委托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宁德市屏南县棠口镇漈头村村庄规划(2021-2035)》。

  二、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管理的依据,村庄建设活动应符合村庄规划要求。要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三、由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该村庄规划后期应按照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要求适时进行完善,并重新报批。如遇有关政策法规变更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屏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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