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政综〔2018〕148号
2018年6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2018]557号文批准屏南县2018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8.5403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福建省广盛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申请用地项目、宁德谊邦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申请用地项目、福建省旅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申请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屏南县甘棠乡甘棠村(用地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 被征地村及面积:征收屏南县甘棠乡甘棠村水田7.6127公顷、旱地1.4454公顷、园地7.6775公顷、林地7.1677公顷、其他农用地2.061公顷、未利用土地2.57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8.5403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
项 目 名 称 |
被征地村 (单位) |
地 类 |
面 积 (公顷) |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 (万元/公顷) |
福建省广盛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申请用地 |
甘棠乡甘棠村 |
水田 |
2.2560 |
53.625 |
园地 |
5.3335 |
22.5225 |
||
林地(非经济林) |
1.0506 |
12.87 |
||
其他农用地 |
0.6973 |
53.625 |
||
未利用地 |
1.2995 |
3.2175 |
||
小计 |
10.6369 |
|
||
宁德谊邦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申请用地 |
水田 |
4.4951 |
53.625 |
|
旱地 |
1.4454 |
53.625 |
||
园地 |
1.6011 |
22.5225 |
||
林地(非经济林) |
2.1804 |
12.87 |
||
其他农用地 |
1.1201 |
53.625 |
||
未利用地 |
0.3946 |
3.2175 |
||
小计 |
11.2367 |
|
||
福建省旅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预申请用地 |
水田 |
0.8616 |
53.625 |
|
园地 |
0.7429 |
22.5225 |
||
林地(非经济林) |
3.9367 |
12.87 |
||
其他农用地 |
0.2436 |
53.625 |
||
未利用地 |
0.8819 |
3.2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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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6.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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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8.5403 |
|
耕地青苗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1/25补偿,其他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屏政综[2017]31号文件执行,本次征地主要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
五、被征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送到屏南县甘棠乡甘棠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村 别(单位)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甘棠乡甘棠村 |
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14日 |
甘棠乡甘棠村委会 |
2018年7月15日 |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认为本公告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八、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7月14日止(共15天)。
特此公告。
屏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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