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屏南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屏城管函〔2021〕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0年6月4日,我局召开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评估会,形成会议纪要(〔2020〕5号),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将屏南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为:2020-350923-78-01-045584)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屏南地区的环境质量,使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因此,其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 项目名称:屏南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建设项目。
三、 项目建设地点:屏南县屏城乡后龙村村瓦厂下。
四、 项目单位:屏南县城市管理局。
五、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化验室和鼓风机等。项目新建一座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处理总规模为170t/d。填埋场库区实际可用总库容为36.82万m³ ,其中一期为23.82万m³,二期为13万m³;一期完成后渗滤液产生量为48.5m³/d,二期完成后渗滤液产生量为52.5m³/d。同时配套给排水、道路及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195.88万元(其中一期:4667.5万元,二期528.38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5个月。
八、招标内容:该项目按照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模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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