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水利局关于《屏南县应急备用水源龙虎岔水库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搞)》的批复

来源:屏南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1-06-2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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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屏南县应急备用水源龙虎岔水库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告》收悉。我局于2021年4月9日组织专家对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作了补充和修改,并形成报批稿。经审核认为,修编后的报批稿基本上达到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概况

  屏南县应急备用水源龙虎岔水库引水工程位于屏南县古峰镇、棠口镇、屏城乡。工程起点为龙虎岔水库新建分层取水口,工程终点为屏南县第二水厂,输水线路总长约15.323km(其中利用已建龙虎岔引水发电隧洞约2.16km,利用已建南峭隧洞约3.17km),其中新建DN700输水管道长1.708km、新建输水隧洞长8.285km,分别为取水口进口隧洞(0.055km)、上寨隧洞(2.569km)、西洋隧洞(4.293km)、爱岭隧洞(1.368km),开挖洞径2.4m,新建进坝头道路及已建道路拓宽长8.6km。新建龙虎岔水库分层取水口一座、消能设施一座、在原屏南县第二水厂内扩建水厂一座,扩建规模为3.0万t/d。本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全线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7处,弃渣临时转运场3处,表土临时堆场5处,新建施工便道3km,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泥结碎石路面。

  本工程总投资23322.9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499.83万元。项目建设期30个月,计划从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1.61h,其中永久占地24.66h,临时占地6.95h

  本工程土石方总开挖量44.20万(含表土2.75万), 

  回填及利用36.22万,余方7.98万。余方中石渣约2.65 

  ,拟全部拍卖外运,石渣拍卖外运前全部临时堆置于弃渣临时转运场中;余方中剩余土方约5.33万,均为扩建第二水厂开挖产生的土方,弃土全部运往政府指定地点堆置。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

  (二)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洽责任范围面积31.61h,其中永久占地24.66h,临时占地6.95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13.53万元,其中初步核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31.61万元(根据《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予以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和时段、内容和方法以及点位布设。

  三、有关要求

  (一) 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并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扰动要限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公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应切实落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以及每年3月底前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四)所需砂、石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设施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自主验收工作,聘请第三方有能力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示,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材料,接受核查,验收不通过,不得投产使用。 

                                 

  屏南县水利局 

                                202年6月年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