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屏南县公共服务中心及廉政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屏南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11-1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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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局于2020年7月28日向你单位核发了屏南县公共服务中心及廉政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23202010003号)。根据你单位申请,因该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8、69、70条规定,经本机关研究并公示且无异议,我局决定撤销已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923202010003号),其附件同时予以作废。

  屏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