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屏南溪角洋工业园区污水应急处理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同意严格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内容、地点、工艺及各项环保措施要求设计、建设、运营本项目。
我公司已将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版)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删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同意你局依法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版)。
现将《屏南溪角洋工业园区污水应急处理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你局,请予以审批。
联系人:张放
电话:15259097999
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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