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27号)、《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1〕43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屏南县2021年招生做到早部署,早落实,招生程序规范,工作平稳顺利,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1年屏南县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小学原则上按划片范围招生;各中心小学按本乡镇户籍招生。各乡镇都能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2021年秋季,屏南县共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914人,其中城区学校(包括屏城小学)招生1420人,乡镇学校(包括乡村小学)招生494人。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1、按照学习省、市招生工作文件精神
组织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招生责任意识,要求做到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2、调查摸底,分析情况
县教育局在5月底组织各校进行一年级新生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分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认真编写《屏南县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初稿,征得上级同意,形成正式文件。
(二)规范操作,认真实施
1.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通过屏南县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公告、电视台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政策。在招生咨询过程中,耐心为家长解释招生政策,使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做好招生报名工作
报名前,认真梳理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预案;报名过程严格按照招生程序做好材料审核,确保真实性。同时,各小学在依法依规保障本片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组织接收符合政策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规范小学招生入学的主要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招生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落实招生工作。教育局根据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指导学校按时做好报名、户口核查、排序、摇号抽签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进行。
4.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个严禁”政策,未出现违反规定的招生现象。
屏南县教育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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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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