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城区公办幼儿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时组织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1.户籍关系属出生即落户在古峰镇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2.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古峰镇户籍子女。
3.其他属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
三、招生园所
实验幼儿园、光明幼儿园、新蕾幼儿园。
四、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实验幼儿园、光明幼儿园或新蕾幼儿园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25日
登记地点:实验幼儿园、光明幼儿园、新蕾幼儿园
2.资格审查。三所幼儿园对招生对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汇总,复核,确保一人一号无重复报名(双胞胎采取自愿原则,可两人一号,也可一人一号),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公示。
3.抽签录取。资格审核无误后,若报名登记幼儿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生对象;若报名登记幼儿数少于幼儿园计划招生数应全部招收,并按规定时间到幼儿园注册,剩余的学位进行公示,组织二次报名,公布抽签名单,仍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生对象;抽签余下的适龄幼儿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抽签时间:8月28日
4.在新蕾幼儿园设立的机关园小班招收抽签余下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古峰镇户籍子女。
五、特殊群体优先招生对象
按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为照顾对象直接安排入园。
1.驻屏南现役军人子女及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随军有困难的适龄幼儿(《宁德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照顾对象)。
2.孤儿、烈士子女。
3.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指屏委〔2014〕19号《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中指定的十类人员)。
4.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以实际注资为准)或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子女(限1人,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税务局提供的正式纳税证明)。
5.申请就读本园的实验(碧光)幼儿园、光明幼儿园、新蕾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与捐建人直系亲属。
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幼儿在8月24日、25日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到申请就读幼儿园报名登记,再由幼儿园审核汇总后于8月26日报由教育局幼教股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1.制订招生方案,严格审核、备案。幼儿园应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县教育局制定的本招生方案,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各园的招生简章需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坚持规范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提前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本园招生计划数,公布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招生咨询电话:0593-3330072。
屏南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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