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屏南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第二次)工作的通知

屏教人〔2022〕15号
来源:屏南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8-1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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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屏南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2〕38号)等文件精神,将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我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第二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县2022年需补充招聘(第二次)中小学新任教师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2年屏南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第二次)计划表》。

  二、补充招聘人员

  此次补充招聘面向福建省本年度教招考试未被聘用的考生(除宁德外)。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21日。

  2022年屏南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考试报考者根据我县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并将个人报名信息发至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信箱(pn3328577@126.com)。

  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3-3328577。

  四、有关事项

  1.有关要求、招考办法等按《关于做好2022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屏教人〔2022〕5号)执行。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当年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8月17日-8月21日分别向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屏南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22日(周一)正常上班时间。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复审。

  ①屏南县新任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亲笔签名);②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③身份证;④户口簿;⑤毕业(含学位)证书;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教师资格证;

  4.面试时间及地点:入闱屏南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屏南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