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攻坚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8〕24号)、《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通报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闽教办综〔2018〕7号)、《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联合督查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8〕19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宁教综〔2018〕118号)、《屏南县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屏教综〔201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屏南县第七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监督电话:0593-3300761、0593-3330072
屏南县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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