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我局代拟了《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 张书丽
联系电话:0593-3300295
传真:0593-3369867
电子邮箱:pnxhbj@163.com
通讯地址:屏南县古峰镇长汾西路1号
邮政编码:352300
附件:1.《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0日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主办: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屏南县县府路38号邮编:352300联系电话:0593-3322146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