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1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通知》(宁政〔2018〕2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目标。要着力提升我县农作物品种创新能力、市场监管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到2020年,选育引进一批突破性的优良品种,使我县农作物种业竞争能力明显增强。要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构建和维护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种子市场环境,保障供种用种安全。
二、推进种业科研育种机制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科研投入,鼓励和推进科企联合,开展水稻、蔬菜杂交品种选育攻关。积极组织科研单位及相关企业参加“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等活动,推动我县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促进农作物杂交品种权转让交易。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并依法获得报酬和奖励。
三、大力培育壮大农作物种子企业。支持社会各界创办种子企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要择优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种子研发中心,引导各类科技资源向种子企业转移,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
四、依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构建和维护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种子市场环境,完善种子全程可追溯机制,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种子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加大对种子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引种备案和审定品种撤销管理,加强品种种植风险跟踪调查和风险评估,全面提升品种管理水平。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加强对进出境种子种苗的检验检疫。完善农作物种子标准体系。
五、健全完善种子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要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要把种子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检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品种试验鉴定、种子生产供需监测预警等种子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提高供种保障和调控能力。农业部门要在全县建立种子生产供需监测预警体系,对杂交水稻和大宗蔬菜种子的生产面积、品种结构、价格波动、自然灾害等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提高供种保障能力。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按照“分级储备,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
七、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省、市相关政策衔接,继续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对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种子生产、加工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将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杂交水稻种子生产贷款列入政策性贷款范畴。
八、加快推进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我县农作物种业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切实提升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其中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要将种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予以支持。2020年前要完成屏南县省级高山蔬菜品种试验站基础设施建设。
九、强化组织领导抓保障。建立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县农业、发改、财政、科技、国土、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县级联席会议工作机构设在县农业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任务和措施,推进我县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屏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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