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南县安全生产委员《关于印发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屏安委〔2018〕13号)文件要求,现将《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屏南县旅游事业局
2018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将于2018年10月19日-27日在我市举办。此外,11月6日-10日与省运会同期举办福建省第十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以下简称老健会)。为确保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屏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查短板,补短板,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大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防范管理,严密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确保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旅游企业。
三、重点对象
(一)加强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管。重点对旅游景点、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等管理,对我县各旅游企业内的各类消防设施、景区景点内的游乐设施、机动车船、以及景区内部设施逐一检查,严查事故苗头。加强重点部位、关键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执法力度,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各类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省运会期间我县旅游行业的安全供应和安全使用。
(二)加强旅游行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以遏制交通事故作为工作重心,切实加大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行社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旅行社按照有关道路交通和旅游车辆管理规定,从具备营运资质的客运企业租用车辆,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严禁租用使用性质不一致的客车;督促旅行社强化旅游线路安全评估;加强对旅行社及其导游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县各旅游企业在省运会期间的客运交通安全。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隐患自查、实地督导阶段(即日起至10月18日)。各旅游企业按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和短板,集中力量、立查立改。同时,我局在各旅游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补齐短板。尤其对景区景点内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要采取多次检查、复查,突击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
(二)严防死守、盯死看牢阶段(10月19日至11月10日)。我局要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全县各旅游企业应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省运会和老健会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我局和各旅游企业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我县各旅游企业内部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1月11日至12月底)。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综合整治行动由屏南县旅游事业局统一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落实整治责任。我局领导要把做好省运会和老健会期间我县旅游行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协调。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到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会商,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我局还将对各旅游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如有发现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沟通。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借助本单位内的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宣传栏、横幅、海报等形式,加大对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和游客的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旅游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综合整治行动情况的排查工作,于10月20日前向屏南县旅游事业局报送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排查情况。
联系人:石芳碧;联系电话:3387068;电子邮箱:11794409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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