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屏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屏政综[2018]170号),屏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面积(m2) |
宗地 坐落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m)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1-06-403 |
6745 |
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 |
商服(批发零售用地)、住宅用地(城镇普通住宅用地)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 ≤2.3 |
≤30% |
≥30% |
≤54 |
2800 |
560 |
土地现状 |
净地 |
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屏建综〔2018〕13号、屏建函〔2018〕85号文件。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的对象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定保留价,增价幅度为20万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0日到屏南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用地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0日到屏南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用地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7时(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9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9月12日15时30分在屏南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活动自动终止。
2.该宗地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6个月内缴清。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请书中必须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地址:屏南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用地股,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3-3309963;2.地址:福建省博正拍卖有限公司(南平市解放路57号A幢4楼),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860348666。
十、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屏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屏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13260101040003981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屏南支行
银行账号:35001687407052508239
3.开户银行: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银行账号:9060718010010000015116
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省博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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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屏南县县府路38号邮编:352300联系电话:0593-332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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