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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重点产业技能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19〕95号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9-05-0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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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和《宁德市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八条措施》的通知(宁委办发〔201722)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市级重点产业技能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在我市辖区内就业、创业,近五年在重点产业取得突出业绩,技术技能水平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为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2.重点产业是指由经市工信局认定的冶金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电机电器、船舶修造、食品加工、发供电、合成革、生物与新医药等重点产业。

  3.已被评上宁德市技能大师的,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业绩突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以当年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同工种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者生产实践中有突出贡献的。

  2.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过程中能够使科学技术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4.具有绝技绝活,并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

  5.近年来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6.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的。

  三、申报材料

  1.《宁德市重点产业市级技能大师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旁证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时,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经现场核验后退回。

  四、评选流程

  1.申报:申请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中央、省属在宁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申报对象可向本单位申报。

  2.初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征求当地相关部门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中央、省属在宁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对本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以上初审单位应对申请人进行失信审查,经查询无失信行为,并在单位门户网站或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市人社局。

  3.复审:市人社局组织人员对上报人选进行条件复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

  4.遴选:市人社局根据当年度参评人选涉及的专业范围,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宁德市重点产业技能大师专家评审小组独立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市人社局研究确定后,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评选计划名额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建议人选。

  5.公布:建议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公布。

  五、评选名额及奖励

  2019年全市拟评选重点产业技能大师10名,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市人社局负责发放。

  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请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候选人员。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推荐工作,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尽快部署推荐申报工作。

  2.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注重技能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按推荐评选条件把好质量关和程序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3.请各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劳局及市直有关部门于525日前将推荐对象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推荐报告、推荐表、失信查询结果、公示材料与结果,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并附电子版,逾期申报无效。

  

    人:职业能力建设科  钟海燕

  联系电话(传真):0593-2761983

  电子邮箱:ndzynljsk@163.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8号 市人社局二楼职建科

  附件:1. 宁德市重点产业技能大师申报表

        2. 宁德市重点产业技能大师推荐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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