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档案公共事务工作。
(二)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档案规范与标准研究制定等具体工作。
(三)配合做好立档单位档案规范化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承担档案整理与价值鉴定工作。
(四)配合做好全县档案文献遗产的抢救保护、宣传推广与组织申报,以及全县重点档案保护、开发项目的组织、评估、申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抢救、修复及解密、划控和开放工作。
(五)承担档案利用服务和档案资料研究、开发、编纂、公布、出版工作。承担档案宣传、社会教育及档案学术、档案文化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推进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工作。
(六)配合做好全县档案信息化、推进数字档案共享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档案馆新媒体及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承担馆藏档案数字化及数字档案保存、管理、交互、共享工作。承担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和灾备工作。
(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1号档案馆办公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52300
办公电话:0593-3322041
传 真:0593-3300890
网 址:http://www.pingnan.gov.cn/
三、内设科室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单位日常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文秘、信息、档案、财务、督查、信访、精神文明、综治、统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档案规范与标准研究制定等具体工作;协调法律顾问工作。
(二)征收鉴定股。配合做好立档单位档案规范化以及全县重点档案保护、开发项目的组织、评估、申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县级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点建设项目等进馆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承担著名人物、历史档案以及史志、家族谱、契约等档案文献遗产征集工作;承担档案资料整理编目工作和档案价值鉴定与重要档案等级划分、馆藏特藏档案筛选工作。
(三)保管利用股。承接档案资料入库工作和全宗卷的完善与管理工作;承担档案馆指南规范的制定与审核工作;承担档案库房管理和馆藏各种载体档案资料保护、检查、检测工作;承担档案抢救、修复及档案文献遗产研究开发、宣传推广与组织申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解密、划控和开放认定工作;承担档案编研和学术研究、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各种载体档案的利用、咨询和馆际、区域间的共享利用服务;承担档案资料利用统计分析;承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工作;承担馆藏档案史料研究、考订、开发和县档案馆史志、专题档案资料、档案书籍编纂出版工作;承担档案展览、文化产品开发和宣传工作。
(四)信息技术股。配合做好档案信息化、推进数字档案共享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档案馆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数据库、应用系统和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及数字档案保存、管理、交互、共享工作;承担馆藏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和灾备工作;承担档案科研工作;承担档案学术研究、文化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陆泽亚(二级主任科员)临时负责档案馆内全面工作。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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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屏南县县府路38号邮编:352300联系电话:0593-332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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