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屏农〔2022〕100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财政部门对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屏南县闽翔家庭农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通过查看项目现场,项目资金支出专账等有关材料,验收结果如下:
屏南县闽翔家庭农场建设项目为:1.水肥一体化项目机器设备(发电机一台、智能施肥机一台、施肥桶一个、电搅拌设备一台、综合控制柜一个)、水池1个;2.新建农场大门一座高5.5米,宽5.6米;3.新建农场围栏长390米,高1.5米。总投资17.1045万元,拟给予财政补助10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3332583,电子邮箱:pnxjgz@163.com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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