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屏政办﹝2019﹞6号)精神,拟在屏南县城区范围内公开筛选若干家平价商店开展稳价补贴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筛选的报名条件
1、在屏南县内已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3、具备电子结算系统,财务管理规范;
4、自愿按照政府的要求承担稳价惠民义务。
二、参加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筛选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稳价惠民承诺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超市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加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筛选确定
根据《屏南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报名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开展实地调查确认。审核确定设立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会与平价商店签订协议,授予“政府定点平价商店”牌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平价商店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每年对平价商店运行效果考核一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履行平价商店经营协议;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出平价商店,并且收回“政府定点平价商店”牌匾。
四、参加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报名和联系方式
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报名地点:屏南县发改局价格监测中心(屏南县古峰镇梨园路1号中心城市广场2号楼9层)。联系人:张维委。联系电话:0593-3322567。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2日
中央部委网站
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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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屏南县县府路38号邮编:352300联系电话:0593-332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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