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D03001-0108-2017-00152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备注/文号:屏政办〔2017〕208号
发文日期:2017-12-12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屏南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点击数: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6〕127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7〕216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屏南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定期沟通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适时向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并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组成人员
(一)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黄海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召 集 人:郑福旺 县物价局局长
成 员:张自锦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邓平钊 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仲照 县农业局副局长
张世亮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二)联席会议联络员
何道菊 县物价局收费管理股股长
宋泽璎 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
李观辉 县水利局水利股股长
韦忠沸 县农业局农技站高级农艺师
张宝珠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县物价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郑福旺(兼),联系电话:3322009,传真:3303068。
三、职责分工
县物价局牵头推进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在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供水计量设施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落实农业水价政策。
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
县水利局负责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供水计量设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创新管理体制和终端用水管理等水价改革基础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节水措施落实。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或委托召集人组织召开,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成员单位要按照《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屏政办〔2017〕 号)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部门工作任务;积极配合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任务落实和进展情况,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