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屏南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屏政办[2010]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屏南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印章。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