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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闽科协发〔2010〕27号《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全国和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精神,在全省范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按上级名额安排,对照评选条件,通过群众提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推荐屏南县熙岭乡塘后村食用菌协会、长桥镇长新村游仁文作为我县参加全国、福建省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科普带头人评选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请广大群众参照推荐条件,如有不同意见,于2010年3月20日-3月29日下午5点前向屏南县科协反馈。
联系电话:3323515
附:(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条件
(二)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条件
屏南县财政局 屏南县科学技术协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
附: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条件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接受科协组织指导、积极参与各项科普活动、在农村科普工作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先进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发展生产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6.建有科普惠农服务站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条件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积极开展农村科技示范推广和科普工作,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建有科普惠农服务站并取得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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