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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认证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
 
《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已出台
时间:2010-02-22 15:32 来源:屏南县质监局 作者:屏南县质监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8]41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宁政文[2009]43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屏南县计量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工作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保障作用。日前,通过屏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沟通协调,屏南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屏政综[2010]7号)。

《意见》明确了屏南县计量工作总体目标,即通过加强企业计量工作建立和改善适应全县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到2012年,大型企业及市级以上重点耗能单位基本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促进万元GDP能耗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我县计量技术机构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涵盖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计量检测校准公共服务平台,争取建成1个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基本满足我县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意见》确定了屏南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工业计量工作,二是切实抓好能源计量,三是加快计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五是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六是积极参与计量交流合作。

《意见》提出了三项扶持措施。一是加大计量工作经费投入,二是支持计量科研创新,三是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意见》提出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屏南县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质监局为联系会议牵头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共同推进全县计量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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