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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
屏南县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报
屏南县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报
屏南县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关于开展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08 16:44 来源:屏南县建设局 作者:周茂城 点击:

 

 

 

 

 

 

屏住保〔20113

 

关于开展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古峰镇政府、屏城乡政府、各社区:

根据《屏南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和《屏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集中申报时间为2011  12 9日至2011 12 25日。之后转入正常申报,申报地点县房改办(政府大院内),申报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件及其复印件。

联系电话:3322432

 

屏南县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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