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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屏南县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报
时间:2010-06-28 16:51 来源:屏南县建设局 作者:屏南县建设局 点击:

承办单位名称

屏南县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办证依据

 

办证范围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办证材料

由户主向各自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县直单位申请人向各自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办证程序

1.社区审核

2.镇人民政府审核

3.县民政局审核

4.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5.对符合保障性住房规定条件的,经调查核实后,由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

6. 实施保障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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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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