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办理程序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办理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三十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令)
办理条件
(一)拟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药具发放的人员应具备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并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二)拟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并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三)个体诊所的技术人员不能申请办理《合格证》。
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一寸免冠黑白照片1张
办事流程
一、审批权限
(一)省人口计生委负责省、市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技术人员《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管理。
(二)设区的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技术人员《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管理。 二、校验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
表格下载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申请、审批表
受理时限
受理申请办理、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部门
屏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技股
受理地址
屏南县县府路1号2#楼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
县人口计生局科技股(7111126)
备注
屏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本辖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技术人员《合格证》的申请材料收集、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