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 宁德市政府 旧版入口
网站首页 | 走进屏南 | 政府信息公开 | 在线办事 | 公众参与 | 投资招商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在线办事 > 市民办事 > 个人纳税 >
 
网上办事
表格下载               更多>>
变更登记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福建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样本(2009版)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0-07-26 10:34 来源:宁德市地税局 作者:宁德市地税局 点击:

宁地税函〔2009〕90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东侨分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票种及印发2009年版发票样本的通知》(闽地税函[2009]102号)文件精神,做好发票换版工作,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票种及印发2009年版发票样本的通知》(闽地税函[2009]102号)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发票换版工作顺利进行。分管领导和基层分局(所)长,要具体抓落实,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基层单位要指定人员清理旧版发票,并切实做好新旧版发票的衔接使用,确保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发票印制管理

(一)各单位要及时提请新版发票印制申请。因征管信息系统同时存在新旧发票的代码,各单位在提请印制申请时应区分好新旧票,根据新版发票的代码提请印制申请(2009年版发票代码详见附件1);同时区分好省、市印票(即到市局领取的发票)和县印票(详见附件2),确保新版发票按时按量供应。

(二)纳税人申请自印发票的,应按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属于首次申请的,需将纸质材料报请市局审批(此次换版均属于首次申请);以后申请续印的,凡自印发票式样没有变化的,由各单位直接审批,不需再将纸质材料上报市局。

电脑版的自印发票必须套印企业发票专用章,其他金额版面需要套印发票专用章的,可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报市局审批。

(三)公交车票也列入此次换版范围,统一使用《客运定额发票》的票样及代码,冠企业名称及套印发票专用章,5元以下的纸质均为40克打字纸。

(四)门票不列入这次发票换版范围。

三、做好新旧发票衔接工作。

(一)新版服务业定额发票(含有奖、无奖)于2009年7月1日全面使用,同时停用旧版服务业定额发票(含有奖、无奖)。旧版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兑奖期限截止2009年7月31日,中奖者或用票单位应于2009年7月底前向税务机关兑奖或结算奖金。

(二)除服务业定额发票外(含有奖、无奖),其它旧版发票可使用至2009年12月31日。主管税务机关应于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旧版发票的清理、缴销工作。

(三)此次发票简并及改版力度较大,所有发票名称、代码均有变化,票样变动较多。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发票适用范围准确供票,做好发票领购审核和征管信息系统领购票种变更工作。

(四)简化定额发票存根联验旧管理。主管地税机关对定额发票验旧,不再要求报验存根联,但应要求纳税人填报发票验旧报告表(附件3),如实填报已使用定额发票情况,税务机关据以办理验旧手续。

四、加强宣传辅导工作,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各单位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印发张贴宣传资料、提示牌等,做好简并发票票种和改版服务业定额发票(含有奖、无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用票单位使用新设票样或原票样有修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用票单位发票开具的辅导工作,跟踪检查发票开具情况,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五、其他方面

(一)对印刷厂送达的发票,各单位在入库前要认真验收,对名称、规格、联次、代码和号码等项目进行核对,确保发票质量合格。

(二)服务业定额发票(含有奖、无奖)由于发票换版时间紧、工作量大,为确保2009年7月1日起全面停用旧版服务业定额发票(含有奖、无奖)并启用新版发票,各单位要做好服务业定额发票(含有奖、无奖)换版的相关工作,控制好旧版发票的领购数量;从7月1日起重点做好纳税人留存旧版发票的清理、更换和检查,并在7月10日前完成旧版服务业定额发票(含有奖、无奖)的清理缴销工作。

(三)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导致新版发票未及时启用旧版发票未及时清缴的,市局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单位要于7月20日前将服务业定额发票(含有奖、无奖)换版执行情况上报市局,内容包括换版采取的措施、具体做法、换版执行结果、旧版发票是否已全面清缴等,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附件:1、2009年版发票式样目录

     2、省、市印发票和县印发票明细表

     3、发票验旧报告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责任编辑:admin)
 

屏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屏南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建设管理 联系电话:0593-3329956 E_mail:pnzfxxgk@126.com
2009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0045号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