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 宁德市政府 旧版入口
网站首页 | 走进屏南 | 政府信息公开 | 在线办事 | 公众参与 | 投资招商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在线办事 > 企业办事 > 用地申请 >
 
网上办事
表格下载               更多>>
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土地抵押登记
建设用地供地申请
建设用地审批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项目预审
 
土地抵押登记
时间:2010-07-09 10:13 来源: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

项目名称
土地抵押登记
办证依据
《土地法》《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登记办法》等
办证范围
1、城区范围国有土地
2、乡镇国有土地
3、企事业单位
办证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
3、抵押合同;
4、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5、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履行审批手续和补交出让合同;
6、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抵押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7、申请人需委托他人代办抵押登记手续的须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8、国有资产需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复;
9、集体企业需提交职工代表会议及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复;
10、股份制企业需提交企业章程、董事会议纪要和董事签字同意材料;
11、共有产权应持共有权人书面同意意见;
12、土地登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权属登记及抵押鉴证的有关说明
1、权属登记必须由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到法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2、产权人及共有人必须到国土资源管理局当场签字盖章;
3、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抵押人必须到国土资源管理局补签土地出让合同。
办证程序
抵押登记申请"办证窗口受理"现场勘查"填写有关表格材料"领导审批"缴纳抵押手续费"缮发证书、合同
收费标准及
收费依据
住宅用地每宗100元,非住宅用地每宗700元。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规范土地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9315号)
表格下载
 
备注
联系人:张达旺  电话3309896

(责任编辑:admin)
 

屏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屏南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建设管理 联系电话:0593-3329956 E_mail:pnzfxxgk@126.com
2009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0045号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