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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项目预审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项目预审
时间:2010-07-09 10:06
来源: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屏南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次
项目名称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项目预审
办证依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办证范围
1
、列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
、用地地类清楚、权属无争议。
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土地供应政策。
4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
办证材料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
、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立项文件;
5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证;
6
、国家供地政策相关文件;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图及平面布置图;
8
、征地线红图及
04
版
CAD
字体库
gbcbig.shx
的电子文档
80
坐标。
(特殊行业提供相关材料)
办证程序
1
、收文
:
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预审由局用地股收文编号
2
、股室会审
:
对材料齐全的,用地股、地籍股、监察股、矿管股会审
3
、拟文:用地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拟文报局领导审批
4
、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局分管领导审核,由局长签发
5
、发文:经局长签发后,由用地股负责出具预审意见,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事程序流程图
业主单位提出申请-股室收件-提交相关股室会审-拟文-领导审批
-
出具预审意见
。
收费标准及
收费依据
无收费
表格下载
备注
联系人:陆继怀 电话:
3309963
(责任编辑:admin)
屏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屏南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建设管理 联系电话:0593-3329956 E_mail:
pnzf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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