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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码申请
组织机构代码新申报
 
商品条码申请
时间:2010-06-13 17:42 来源:未知 作者:屏南县质监局 点击:

 

承办单位名称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证依据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办证范围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办证材料
提供的材料
办证程序
   一、注册

  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填注册登记表,分中心初审合格后 10 日内报中心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由分中心发给《系统成员证书》(下称《证书》)。

       二、续展

  《证书》有效期 2 年,期满前 3 个月内应续展(逾期注销厂商识别代码),提供有关证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和《证书》,填续展登记表,分中心初审合格后 10 日内报中心批准,由分中心换发《续展证书》。

  三、注销

  提供注销申请报告,经分中心审核,报中心注销厂商识别代码。

  四、变更

  名称、地址、联系人变更,提供有关证件和《证书》,填信息变更登记表,经分中心审核报中心备案,由分中心换发《证书》(联系人变更不换证)。

  五、胶片制作

  企业应按标准设计条码有关参数,填订单送分中心制作胶片,分中心 5 日内完成胶片制作。

  六、检验

  企业委托印刷和商品包装出厂时,须分别抽样送分中心检验(免费),以保证印刷质量。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具体收费标准请登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商品条码申办栏目

http://www.fjqi.gov.cn/585/756/1284/100603174855Vn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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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联系人 :郑志丰 电话:0593332256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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