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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注销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注销
时间:2010-06-13 15:46
来源:未知
作者:屏南县质监局
点击:次
承办单位名称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证依据
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办证范围
凡在本省区域内的下列组织机构,均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四)中央的外省市驻闽组织机构;
(五)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
办证材料
变更办证材料于表格下载内有说明(办证材料需加带单位公章)
注销手续:需提供的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核准注销通知书复印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单位公章
办证程序
申办单位索取资料并填写申报表
─→申办单位提供批文、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或批文复印件及法人与办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代码办人员审核材料,合格者发出收费通知书─→申办单位提供收费中心的收款票据─→代码办人员根据填写的申报表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证书─→发放代码证书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代码证书费:正本
/本、副本/本 共108元
根据闽价
[2003]费228字
表格下载
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注销登记表
备 注
联系人:包优芳
电话:05933388089
(责任编辑:admin)
屏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屏南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建设管理 联系电话:0593-3329956 E_mail:
pnzf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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