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县长: 我来至宁德柘荣,2008年五月至2010年3月在屏南县佳洋新居工程担任现场监理员,由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委派到屏南县佳洋新居工程,期间任职有一年多,2010年3月正式向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辞职,至今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扣押本人的相关证件(毕业证、职称证、职业资格上岗证)。 备注:本人资料已在屏南县建设局建筑业股站备案存档(佳洋新居工程) 公司员工的相关证件统一由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管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