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 宁德市政府 旧版入口
网站首页 | 走进屏南 | 政府信息公开 | 在线办事 | 公众参与 | 投资招商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公众参与 > 建言献策 >
 
公众参与
最新文章
建言屏南的发展
全面大力发展新城区
寿山石城
加强治理流动摊贩 整治
建言屏南发展
希望进一步规范屏南旅
感觉到红绿灯设置有误
关于花亭路步行街段消
关于路下旧街防火圳的
 

加强治理流动摊贩 整治县城噪声污染 全面建设文

时间:2010-01-28 23:08    点击:

随着屏南县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摊贩沿街利用小喇叭叫卖、一些个体户利用小喇叭叫卖、甚至占道经营造城环境污染等现象给县城建设带来了许多问题。县城的市 容市貌毕竟是关系到一个县城建设的重大事件。全面管理摊贩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严肃的问题!!!

第一,加强对主干道、重点区域流动摊贩的管理。在城区主干道、重点区域的管理是城管工作的重点,沿街叫卖流动摊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是被取缔的重点对象。加 大巡查执法力度,采取警告、罚款、暂扣其作业工具等行政手段。通过整治,使城区主干道重点公共场所基本杜绝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现象。

第二,加强对生活小区、沿街小巷流动摊贩的管理。分布在城区各角落和居民小区的流动摊贩点多面广,也是城管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建议政府借鉴外地先进经 验。贯彻权贵分明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城管工作重心的下移。督促各社区根据其辖区实际情况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沿街小巷、居民生活区内杂乱无章的流动 摊贩,拆除业户原先杂乱无章私自搭设的经营设施,规划集中经营场所,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大对沿街小巷的巡查力度,使这一现象有明显好转。

第三,用“疏导”的治理方式取代传统的“围堵”方式。城管部门可以考虑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对部分摊区进行统一规划定 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时间,统一***收运的方式,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合法摆摊区域进行合法经营。避免影响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在市区部分路段划出特 定区域后,要经过周边市民同意后,方可设置一些便民摊点。另外向小摊贩免费发放经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使其纳入到工商和规划部门的管制范围。

第四,建立长效管理、治理机制。解决流动摊贩扰民问题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城管部门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城 市管理网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使流动摊贩扰民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要解决流动摊贩问题,就像治理江河一样,需要一个全面的有效管理方式。

因此城管应对“摆摊者”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约束,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乱摆乱 放。加强对摊贩遵纪守法的教育,净化居民的生活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其朝着有利于社会环境的方向发展,我们才能更好地建设文明和谐的生态旅游县城。

 

屏南县人民政府主办    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屏南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建设管理 联系电话:0593-3329956 E_mail:pnzfxxgk@126.com
2009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100045号 建议IE6.0,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